★ 前言 ★
党内法规,是管党治党之重器。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,是全面从严治党、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,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,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,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,重视发挥法规制度的基础性、保障性作用,出台一大批标志性、关键性、引领性的党内法规,共修订颁布了90余部党内法规,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。2018年2月,中共中央印发《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(2018-2022年)》提出,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以党章为根本、以准则条例为主干,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。
“金台新声”现将共产党员网“党内法规库”中部分党内法规分享给读者,方便大家查阅学习和贯彻执行。我们还将及时发布中央新修订颁布的党内法规,敬请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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准 则
条 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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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 则
规 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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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中央印发的《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》强调,党内法规制度体系,是以党章为根本,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,以准则、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,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。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,按照“规范主体、规范行为、规范监督”相统筹相协调原则,完善以“1+4”为基本框架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,即在党章之下分为党的组织法规制度、党的领导法规制度、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、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4大板块。
《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(2018-2022年)》提出,要适应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的需要,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以党章为根本、以准则条例为主干,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,并随着实践发展不断丰富完善。
要完善党的组织法规。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组织原则,全面规范党的各级各类组织的产生和职责,夯实管党治党、执政治国的组织制度基础,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、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历史使命提供坚强组织保证。
重点制定: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、
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、
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条例、
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;
修订: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、
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、
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、
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、
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、
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、
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(试行)等党内法规。
要完善党的领导法规。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,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机制,改进领导方式,提高执政本领,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、思想引领力、群众组织力、社会号召力,把党总揽全局、协调各方落到实处。
重点制定: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,
党中央领导全面深化改革工作、经济工作、法治工作等方面的规定,
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、
宣传工作条例、
组织工作条例、
政法工作条例、
机构编制工作条例、
群团工作条例、
外事工作条例、
人才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;
修订: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(试行)、
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。
要完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。坚持党要管党、全面从严治党,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,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、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纪律建设,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,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,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,增强党的建设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。
重点制定: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法规制度、
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、
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、
党委(党组)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;
修订: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、
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。
要完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。按照“规范主体、规范行为、规范监督”相统筹相协调原则,切实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、奖惩、保障,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,形成有权必有责、有责要担当、用权受监督、失责必追究的激励约束机制,确保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。
重点制定: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、
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、
党内关怀帮扶办法、
组织处理办法等党内法规;
修订: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、
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、
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、
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党内法规。
修订:完善信息、督查、机要密码工作等方面的法规制度。